无人机运营合格证<
2024年1月起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已经更改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法律规定使用除微型以外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下简称运营合格证):
(一)有实施安全运营所需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操控人员;
(二)有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有实施安全运营所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持续具备按照制度和规程实施安全运营的能力;
(四)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单位,还应当为营利法人。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运营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依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运营合格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使用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林牧渔区域上方的适飞空域内从事农林牧渔作业飞行活动(以下称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无需取得运营合格证。
取得运营合格证后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以及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无需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和运行合格证。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运营合格证或者违反运营合格证的要求实施飞行活动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2024年1月起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已经更改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新规企业从事无人机经营性活动必须办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城市消防、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载运货物、安保公司、农业公司、传媒公司等行业必备资质。
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轻型、小型、中型(开放类、特定类)绿色通道全国办理,办理咨询:I8O-392O-266O,I58-2927-3636(同微信),欢迎全国客户咨询办理。
服务流程: 1、签订合同;2、付款;3、材料编写、提交;4、公示、无异议后通过。
办理周期:快至当天出证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客户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打印盖章版
2.法人复印件打印盖章版
3.其他同事1人身份证复印件打印盖章版
4.手机号+邮箱(手机号用于验证码,一定是方便接收的,使用频繁)
5.授权书以及填写模板(法人和授权人必须是2个人,手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