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手,城厢公安开出首张“黑飞”罚单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4-30 浏览:次
4月23日上午11时许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男子钟某操作无人机在城区飞行,经民警了解发现该无人机未在民航局UOM系统进行实名登记,且未经报备在人口密集的城区飞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安全,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钟某做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填补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相关法规的空白。《条例》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指导无人驾驶航空器依法开展飞行以及有关活动。
近年来,无人机越来越普及,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和社会问题。违规飞行无人机不仅会造成空中交通混乱,还可能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警方提醒
使用无人机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在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及飞行报备,不得在禁飞区域飞行,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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