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安全评定指南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3-22 浏览:次
2024年2月 5日 ,适航司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安全评定指南》(AC-92-AA-2024-01,民航适函[2024]5号 ) ,以解决《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生效前部分存量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航管理问题。
此AC自发布之日(2024年2月5日)起生效,目前已经在民航局官网挂出,可以查询下载。
2024年1月1日,《条例》开始施行;同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也正式公布并施行,这意味着中、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简称“无人机”)的设计、生产等活动进入强制适航时代。
“适航”是民用航空市场的“安全性”门槛,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通常要经历完整的(初始)适航审定过程,即设计批准、生产批准和适航批准,才能入市。
以民用运输类飞机为例,如C919,在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前,相关各方获取的初始适航类证件包括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和适航证(CofA)。其中,TC的获取最为困难、耗时也最长;PC次之;而在有TC和PC的前提下,单机仅需通过适航检查即可获得适航证,可谓水到渠成,相对而言最为简单和快捷。
但相比传统航空器,无人机的管理情况较为特殊。在2024年1月1日前,也就是不强制适航的时期,无人机产业快速发展,已有大量机型入市。为了兼顾行业发展和安全,对于这些“存量”无人机,CCAR-92中通过溯及条款(第92.303条款)给出了一个过渡性质的适航管理政策,即:在过渡期内(2024.1.1-2026.11.26),允许一部分满足条件的无人机在没有TC、PC的情况下,直接通过对单架机进行安全评定的方式取得特殊适航证(简称“过渡政策/过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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