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克以上民用无人机均需要进行实名登记
  • 作者:起航无人机资质平台
  • 发表时间:2024-01-18 14:18

在2017年5月16日,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正式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中就提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 克以上 (含 250 克)的民用无人机均需要进行实名登记。


近期发布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反复确定无人机实名登记的重要性。


因此,本次文章围绕“无人机实名怎么登记?”为各位飞友解惑。

一、实名登记的流程

(1)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和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https://uas.caac.gov.cn)上申请账户;

(2)民用无人机制造商在该系统中填报其所有产品的信息;

(3)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该系统中实名登记其拥有产品的信息,并将系统给定的登记标志粘贴在无人机上。


二、实名登记的信息

个人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登记的信息包括:

(1)拥有者姓名;

(2)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3)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4)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5)使用目的。


三、注意事项

(1)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给出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发送到登记的邮箱

(2)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在收到系统给出的包含登记号和二维码的登记标志图片后,应将其打印为至少 2 厘米乘以 2 厘米不干胶粘贴牌。

(3)登记标志图片需始终清晰可辨,便于查看。无人机每次运行期间均保持登记标志附着其上。

(4)民用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或者被盗等情况,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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