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实名登记内容
  • 作者:起航无人机资质平台
  • 发表时间:2024-01-22 09:51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2017年8月31日前,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必须在操作无人机前完成实名登记。2017年8月31日后,未按本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登记的民用无人机,将影响后续的使用,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


无人机实名登记内容:


1)制造商名称和注册地址;


2)产品名称和型号;


3)空机重量和最大起飞重量;


4)产品类别;


5)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


6)个人登记: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


7)单位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


8)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


9)产品型号、产品序号;


10)使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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