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3-25 浏览:次
今天,我们看下湖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办理,经营范围涉及无人机航拍、测绘、无人机巡查、无人机植保、喷洒、销售、培训等无人机相关业务的企业需要办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取得运营合格证或者违反运营合格证的要求实施飞行活动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2024年1月起无人机经营许可证已经更改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新规企业从事无人机经营性活动必须办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未取得运营合格证或者违反运营合格证的要求实施飞行活动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城市消防、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载运货物、安保公司、农业公司、传媒公司等行业必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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