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词、绝对性用词与功能性用词等广告法禁用词失效及免责声明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2-06 浏览:次
自新《广告法》规定所有页面不得出现绝对化用词和功能性用语后,我司支持新广告法为了不影响消费者,页面明显区域我司在已经排查修改,郑重说明:我司网站页面、产品使用说明书、彩页介绍及宣传资料等,上面的绝对化用词与功能性用词在此声明前全部失效,个别描述词只是针对产品参数和性能的描述与广告法中的极限禁用词无任何关联及关系,请广大消费者知悉,以上均不作为赔付理由。
对于不明显区域和未检查到区域,会逐步进行修改完善,但人工排查并不能保证100%的排查完整,我司不接受并且不妥协以任何形式的极限用词赔付,希望消费者理解。
★ 法律声明:根据《广告法》和工商部门指示,特别提醒:网站产品标题纯属运营和技术引流需要而设,并非公司和产品性能宣传,请勿断章取义,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产品宣传的真实性要求及《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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