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相关单位较多,而且随时可能发布全市禁飞的信息,比如2023年5月7日0时至5月21日24时。西安市行政区域全境,真高1000米(含)以下范围内。
西安公安发布《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西安市系列大型活动期间周边区域“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提醒广大市民游客,近期,西安将举办系列大型活动,为维护活动周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坚决防范打击利用“低慢小”航空器非法拍摄、扰乱大型活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等。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35条之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西安地区实施飞行活动,飞行组织单位或操作人员应当预先向中国人民解放军94188部队航空管制部门或民航空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批准的飞行计划组织实施飞行活动。
三、空管部门严禁在以下区域的上空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
(二)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
(三)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遇有重大节日或者重大活动期间的空域管控,以政府部门公告为准。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媒体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管部门批准。在西安市辖区内,单位(个人)可在空管部门划设的3个可飞空域(清凉山森林公园、杜陵遗址公园、沣河湿地公园园区内,真高80米以下)合法飞行,无需申报飞行计划。更多可飞空域划设方案将通过微信公众号(陕西无人机)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将依照职责分工严厉查处。对于违反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请广大人民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持有者、使用者开展的信息登记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全面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西安市设有多个无人机禁飞区,具体禁飞区域可通过相关链接查询。
在西安,无人机飞行管理较为严格,尤其是针对机场周边的净空保护区域。以下是一些关于无人机禁飞区的信息:
可飞区域:西安市区内有指定的三个区域可供无人机飞行,但需要遵守当地政策和流程进行实名登记与申报飞行。
禁飞区域:西安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严禁无人机飞行,这包括了咸阳市秦都、渭城、高新、经开区以及兴平市、武功、礼泉、乾县、泾阳、三原、淳化县的全部区域。
申报要求:即使在非禁飞区域,飞行无人机也需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进行报备,特别是在咸阳发布的通告中提到的区县,可能需要永久性地报备才能航拍。
政策遵循:无人机操作者应严格遵守当地无人机飞行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总的来说,在飞行无人机前,建议通过官方提供的查询链接查看最新的禁飞区域信息,并确保自己的飞行活动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关注无人机相关的新闻推荐,以获取最新动态和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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