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继续做好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3-21 浏览:次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装备处通知要求,2023年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试点工作仍将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继续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农机函〔2022〕399号)文件执行,全省资金总量不超过5000万元,各县补贴资金量不得超过100万元,或至全省试点补贴资金使用完毕为止。
为保证我县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试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为确保补贴申请有序限时办理,县农机中心将继续按照购机户到“补贴办”预登记时间、手机APP申请录入时间(APP申请时请按开票时间先后顺序录入),并由购机户到“补贴办”在打印出的“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上签字的时间,为先后顺序进行申请受理。受理已录入购机补贴系统内的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申请,使用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具体申请受理情况以补贴系统内资金使用信息为准。请各相关产销企业及时掌握、宣传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试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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