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陇县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陇县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 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活动,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7、书面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 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核查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 ”);
9、供应商须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提供农药三证(分别是农药登记证、农药标准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合同包2(陇县2024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活动,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承诺声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声明;
7、书面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 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核查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 ”);
9、供应商须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相关作业人员具有《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防控作业能全程自动记录,同时能提供具有后台可查验作业面积的记录数据,且能保存至本财政年度审计结束;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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