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无人机飞行报备流程
来源:起航无人机资质服务 日期:2024-07-22 浏览:次
今天,我们了解下新疆和田无人机飞行报备流程,“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真高120米以上、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包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无人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
无人机使用人飞行前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在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申请备案。
(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申请表;
(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解禁表;
(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操作手合格证复印件;
(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机身照片(正面、机身码及二维码照片;
(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详细参数;
(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二维码;
(八)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飞安全承诺书;
(九)民航部门允许飞行的批复;
(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审查表。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执飞公司(企业)代替作业的,另需以下资料:
申请单位函件(盖公章)、承飞公司(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承飞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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